梁平融媒讯(记者 舒琪琦)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助力农民工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据悉,《通知》共出台三项政策:一是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补贴,对于新招用重庆籍农民工,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给予500元/人一次性补贴(其中城口县、丰都县、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2个县制造业企业按2000元/人补贴)。二是企业吸纳大龄农民工就业补贴,对新招用登记失业三个月(含)以上重庆籍大龄农民工(年满50周岁),并按规定在市内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三是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对重庆籍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须带动至少2人就业,含创业者本人,并以注册市场主体名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按规定缴费),给予3000元/户一次性补贴。
《通知》中三项政策所提到的农民工以2025年3月人力社保部门掌握的农村户籍人员为准。政策执行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
编辑 刘媛
审核 曾钰洪
编委 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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