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处处事事”答好党纪学习教育“三问”
罗娟
中共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114.4万名。“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党纪律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学习重点,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准则。广大党员要以《条例》为“镜鉴”“戒尺”和“鞭策”,“时时处处事事”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时时明辨“思想行为有没有偏差?”以《条例》为“镜鉴”,把牢立身处世、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条例》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历了三次修订,经过长期的“实践——修订——再实践——再修订”的循环往复,他以更强的生命力展示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指引作用。《条例》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三条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是为了明确纪律建设的功能定位和宗旨目标,引导全党始终牢记为什么出发,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共产党人崇高的理想信念作为坚定自身思想根基的“磐石”,不断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坚持用理论武装“凝心铸魂”、担当使命“立德强能”、党规党纪“补钙健体”、律己正身“修枝剪叶”,以“信一辈子、守一辈子”的执着和坚定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处处明察“举止边界有没有逾越?”以《条例》为“戒尺”,自觉廓清模糊认知、厘清行为边界。《条例》自修订以来,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严明纪律规矩,服务“国之大者”,推动纪法贯通。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亦是带电的“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守牢从政履职的纪律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刚性约束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做到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要不逾越规定的法纪红线,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做人不逾矩、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要自觉树立为人处事的道德高线,保持清正清廉清明清朗,把“修身齐家”作为必修课,弄清楚富贵难尽头、物欲无止境、人际有底线的道理。
事事明晰“担当实干有没有到位?”以《条例》为鞭策,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条例》第十章共二十条明确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明确工作失职、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等行为都属于违反党规党纪情况。“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勤干作风,坚决摒弃“佛系”心态、“躺平”状态、“摆烂”姿态以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价值导向,始终保持奋进者姿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各级党组织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实干实绩选人用人导向,保持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提升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形成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而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作者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 王晶晶
审核 曾钰洪
编委 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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