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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梁平特殊疾病办理业务将下放至这些医疗机构→

王晶晶 04-28 14:41

5月1日起,梁平特殊疾病办理业务将下放至这些医疗机构→


梁平区融媒体中心-家在梁平客户端讯(记者 田思源)4月28日,记者从区医保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我区特殊疾病办理业务将下放至指定医疗机构办理,有效解决参保群众申办特殊疾病“多地跑”“折返跑”“周期长”等问题,实现特殊疾病业务就近办、直接办、一站办。

 

5月1日起,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三家医疗机构将开始受理特殊疾病办理业务其中,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精神病类特殊疾病办理,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负责其余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办理业务下放至指定医疗机构后,乡镇(街道)社保所不再代收参保人特病办理申请。

 

办理特殊疾病业务的参保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近照和所申报病种相关病史资料,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申请特病诊断,医疗机构随到随检,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病办理。


对市级文件明确的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已出具《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参保人员,可持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近照和《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在全市就近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需变更特殊疾病定点医院的参保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在全市就近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机构申请变更,也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行网上变更。

编辑 王晶晶

审核 曾钰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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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小贴士


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