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融媒讯(记者 杨森)近日,在我区红桂路与桂香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由于事故瞬间撞击力较大,车头受损较严重,所幸双方驾驶员在事发前均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向某驾驶贵州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我区红桂路与桂香路交叉路口时,与熊某驾驶的重庆牌照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判定,当事人向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熊某无责任。
“这次交通事故中,双方驾驶员在事发前均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由此可以看出,依法依规驾驶车辆,能大幅提升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安全保障。”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五一”节期间,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结合我区交通秩序整治和“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和宣传警示力度,在城区及农村道路集中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检查和教育,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确保“五一”假期交通安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我区天气以晴天为主,早晚温差大,车辆前挡风玻璃易起雾,应及时开启车辆除雾空调;节日期间车流增加,驾车时应集中注意力,不得分心驾驶;朋友聚会应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不超员、不超速、不超载,正确使用安全带,骑乘摩托车时佩戴好安全头盔。梁平交巡警提示:文明行车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廖小川说。
编辑 刘媛
审核 曾钰洪
编委 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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